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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9日,西安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網(wǎng)站顯示,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(fā)布關于印發(fā)《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操作指南》的通知(簡稱《操作指南》)。
《操作指南》顯示,住房被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并正式簽訂租賃合同后,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購區(qū)域獲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;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,將納入“服務平臺”統(tǒng)一管理,5年內(nèi)不得上市交易(包括轉讓、市場租賃等)。
上述操作指南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(文章來源:澎湃新聞)